離婚前對方惡意轉移財產怎么辦,離婚律師教你6招保護財產!
家理律師曾經代理過一個女方當事人,她結婚育子后一直過著無憂無慮的全職太太生活,但突然被老公一紙訴狀告到了法庭要求離婚,甚至還要面臨失去兒子撫養權的危機。
更可怕的是男方的父親,為了讓女方離婚后得不到任何財產,私自將兒子所有的財產包括股票,房產等提前轉在了自己名下。
也就是說:妻子婚后常年操持家務,丈夫卻暗中轉移資產……慌亂之下的女方找到了家理律師,尋求幫助。
01對方惡意轉移財產該怎么辦?
家理律師團隊辦理了8000+婚姻案例后,我們總能窺探到人性的一些「惡」,比如就有這么一些人在離婚前,有這么點小心思:「我把掌握的財產往別人那里一轉,離婚時,這財產不就不用分了嗎?」
家理律師團隊想說:好不要!如果一旦被法院查到你存在「惡意」轉移財產,那么你會面臨少分財產的后果。
根據《民法典》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后在家理律師團隊的幫助下,我們發現對方通過ATM轉賬、取款的方式,將自己尾號為某銀行賬戶內的近25萬元轉至案外人名下。
在庭審中男方始稱該款用于家庭開銷,后又稱用于償還外債,前后陳述明顯矛盾,對其主張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對錢款的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經查男方轉移的25萬元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由于男方存在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情節,對于該25萬元,男方可以少分。法院判決男方分得5萬元,其余20萬元歸我方當事人所有。
因為追回夫妻一方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是一項考驗律師專業能力的工作。在法院認定惡意轉移的情況下,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分割比例是6:4,較少部分是7:3。而在這個案例中,我們追回男方轉移財產的70%。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若是你敢在離婚前轉移財產,只要找到相關證據證明,這部分財產對方可能拿不到或者拿到很少。
02ta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這6招讓對方白轉移!
如果發現對方惡意轉移產,你是束手無策、眼睜睜看著對方不斷損害自己的財產利益? 還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阻止對方的這種行為呢?
其實,防止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好的辦法是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掌握,一方無法單方面轉移,但是這個往往又做不到。
夫妻感情好的時候誰也不可能這么日防夜防,搞夫妻間關系緊張而產生信任危機,今天我想教你幾個讓對方白轉移財產的應對策略。?
1)婚前做好財產約定,將婚前個人財產明確約定為個人所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2)若是婚前實現不了財產約定,可以在婚后對財產的權屬及分割進行約定,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做公證。?
3)平時生活過程中,對于購置高檔物品、家庭大宗財產要做記錄,必要的時候,做好留存相關的記錄。
4)對于房產,特別需要注意,房產證上有名和無名,出資情況,是否實際居住等都很重要。
5)多留意家庭財產情況,比如存折、銀行卡,若是無法直接問,可以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上,了解對方有哪幾個銀行的賬號,余額還有多少,以便在申請法院調查時提供證據及線索。
6)多參與對方的圈子,了解對方的投資方向及喜好,比如股票證券開戶行、開戶號等等。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財產的構成成分越來越復雜,那么一旦離婚,特別是企業主們就會面對離婚股權分割的問題。所以,請大家一定要記得提高防范意識和法律意識,婚姻中出現財產糾紛盡量要委托婚姻家事律師代為處理,保護自己財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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