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協議子女撫養權重新獲得可以嗎?
2022-05-05 17:05:32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408
熱愛孩子似乎是父母的天性,擔心孩子吃不飽、穿不暖,唯有孩子在自己身邊時才能安心,離婚時,也是孩子撫養權爭奪之戰的開始,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關于離婚協議子女撫養權重新獲得可以嗎?
離婚協議子女撫養權重新獲得可以嗎?一般來說,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是雙方作為孩子撫養人的法定權利。一般說來,雙方是可以協商簽訂協議書,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如果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是否變更。具體來說,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情形有:①
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②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一方,但子女實際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④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⑤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對于離婚的父母來說好聚好散也是一種美,一種同舟共濟的美,所以不妨正視問題,解決問題。關于離婚協議子女撫養權重新獲得的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建議您及時反饋給離婚律師,幫您制定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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