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簽字就生效嗎?簽完離婚協議就算離婚嗎?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辦理協議離婚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當夫妻之間緣分走到了盡頭,決定離婚時,一般會先進行協商,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就可以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等問題做出明確的約定,并呈現在離婚協議書當中。但是實際生活中,有人認為只要雙方都簽了這份離婚協議,就算解除了夫妻關系,其實不是這樣的,離婚必須要經過法律途徑,雙方無法通過離婚協議自行離婚。
法律分析:
雙方都簽了離婚協議書不能算離婚,如果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但是并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沒有憑借離婚協議書領取,那么該離婚協議書沒有效力。
離婚協議書生效的條件:
1、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2、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3、離婚協議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雙方在處理離婚問題的時候都容易出現爭議和糾紛,為了妥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建議有疑問的時候及時咨詢離婚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做出進一步的分析。如有需求,可以隨時聯系家理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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