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婚,如果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呢?
2020-07-09 11:05:44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284
現代離婚主要有兩種方法,分別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能夠對解除婚姻關系以及子女、財產分配問題達成協議的離婚方式。而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解除婚姻關系以及子女、財產分配問題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達成協議的離婚方式。
如果雙方能采用協議離婚的方式進行離婚,說明雙方的矛盾還不至于不可調和,那么這樣的離婚所花費的時間可以由夫妻雙方協商控制,因此在這里不說。
但一旦雙方矛盾不可調和,對離婚主要問題無法協商的情況下,不可避免就只能走到訴訟離婚的一步。那么訴訟離婚要花費多長時間呢?這就跟我國民事訴訟法律所規定的民事案件審理程序、期限有關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要在三個月內審結;對一審不服需要上訴的,二審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具體來說,訴訟離婚程序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首先是立案受理階段,人民法院對于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且通知當事人。然后是答辯階段,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接下來是審理宣判階段,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訴訟結束,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十日)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