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不是每一對情侶都能成為夫妻,同樣的也不每一對夫妻的婚姻都能走到生命終點。兩個人在婚姻中是需要有很多添加劑去經營的,一旦沒有經營好選擇離婚也是一個對雙方比較好的處理方式。那么協議離婚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協議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
8、頒發。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3、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三、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形
1、一方要求離婚的;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對于以上情形,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程序見訴訟離婚的內容。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