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母的房子離婚時對方有權分割嗎?立遺囑時財產是想給誰就給誰嗎?
一、繼承父母的房子,離婚時,為什么要給對方分一半?
此前在網上看到一位女士哭訴,自己父母辛苦一輩子攢下的房產,卻要被“外人”分走,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張女士父母去世后沒有留下遺囑,法定繼承人只剩下張女士一個人,她繼承了父母的全部遺產。不久后,這位女士離婚了,到了分割財產的時候,卻被告知繼承的房子,要分給配偶一部分,這一點讓她無法接受,父母辛苦了一輩子,只留下了這一套房,怎么能被人分走呢。
其實,如果沒有明確指定遺產是給某個人的時候,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內,所繼承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父母沒有留下遺囑,這位女士確實吃了大虧。
在這里,離婚律師要特別提醒一下,如果不想遺產被他人分走,千萬記得留下一份遺囑,并且在遺囑中明確說明遺產只歸子女一人所有。
二、立遺囑時財產是想給誰就給誰嗎?
立遺囑時財產是想給誰就給誰嗎?遺產繼承律師告訴你,自己的財產可以自己說了算,但是是有條件的。
,不能給到人。因為這種行為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違背了夫妻忠誠義務,我國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序良俗,違背夫妻忠誠義務的遺囑無效。
第二,在法定繼承中,需要給沒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或者老人及未出生的嬰兒等保留必要的份額,作為生活的保障。除了以上兩種情況外,自己的遺產想給誰就可以給誰了。
有其他關于遺囑繼承的問題要及時咨詢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因為遺囑的要求比較嚴格,在訂立遺囑時一定要小心謹慎,避免遺囑無效或出現其他繼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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