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于房產分配的規定
核心內容:離婚財產分割糾紛中房屋分配的爭議往往雙方爭執不休,只能法庭上解決。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了離婚時對房產增值部分、婚內贈與房屋、父母出資買房的離婚房產如何進行分割。編輯為您詳細介紹新婚姻法中對離婚房產分配的規定。
1、離婚房產增值部分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內贈與房產的離婚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
該條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于不產生效力的贈與,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
3、單方父母出資買房的房產離婚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4、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的離婚房產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5、關于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關于新婚姻法關于房產分配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家理北京婚姻律師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