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保險怎么分離婚如何分割保險
一、夫妻離婚保險怎么分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觀念的改變,人們的不安全感越來越重,保障意識也越來越強,所以商業保險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F今投資渠道的豐富,商業保險在保障的基礎上更多的承載了投資的功能,表現在儲蓄型、分紅型保險。商業保險是相對于社會保險的,主要包括了財產保險、人壽保險、責任保險,而財產保險主要為短期保險,一般不會超過一年,而且保險費也不會太高。
家庭中主要涉及的就是機動車責任保險,通常也是每年繳費。而在離婚案件中價值較大而且爭議多的就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又分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其中人壽保險時間長,保險費數額大,現金價值也大,離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也是這部分。但有些人壽保險不是單純名為人壽保險,也可能是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的附加分紅型的人壽保險等等。本文主要談的也是人壽保險。
首先必須明確的是,如果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以夫妻一方或雙方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人壽保險投保費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進行分割。但是由于人壽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具有強烈的人身屬性,應屬于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個人財產,因此保險金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屬于受益人的。在與保險公司建立起保險合同關系以后,保險費則轉化為保險的現金價值。現金價值是指投保人退?;虮kU公司解除保險合同時,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的那部分金額。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繳納保費的,受益人為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人壽保險保單,在離婚時分割方式主要有兩種:退保和變更投保人。
1、辦理退保后分割現金
辦理退保,即提前解除與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關系,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扣除相關費用,其實是很不劃算的。如果是投保的時間較短,退保后返還的現金可能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于夫妻雙方都是損失。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權利,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險人,投保的一方要求退保,另一方不愿意退保,希望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則可以采取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
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其中夫妻便是一種。但是離婚后相應的身份關系消滅,則保險利益也就不存在了,除非作為被保險人的另一方同意,則保險利益仍然存在,不然夫妻便不能再為對方投保。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后,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一半支付給另外一方。當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則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一半。
二、離婚保險分割糾紛如何解決
在《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第四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以夫妻共同財產投保后,夫妻又離婚的,應當按照以下情況處理涉及保險的糾紛:
(一)一方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親屬為受益人的,應當給予對方相當于保險單現金價值的一半的補償。
(二)一方為投保人,對方或其親屬為受益人,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對方繼續交納保險費維持合同效力的請求,但該方當事人應當給予投保人相當于保險單現金價值一半的補償。
保險也可以說是現在婚姻家庭中一筆不菲的財產了,于是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就會做出分割。此時分割保險的方式主要有兩種,退保和變更投保人。一般在退保之后,離婚夫妻可以就退還的保險費用實際進行分割。若是變更投保人的話,那么就是將保單轉讓給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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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轉移財產是否合法
大家都知道在面臨離婚的問題時,往往會因為財產分割問題造成許多的糾紛。有些人為了避免財產被分割會采取財產轉移的手段,但這是不合法的。那么下面北京離婚律師為大家介紹一下關于離婚前財產轉移的問題。
一、離婚前轉移財產是否合法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離婚前轉移財產是夫妻一方為了能夠在夫妻財產分割時,避免分割某些財產,終目的是完全占有該財產的違法行為。雖然,現在對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不追究責任,但是這不會影響其違法的性質。所以,在遇到一方離婚前轉移財產時,不必驚慌,法律規定了如何保護另一方利益。
二、離婚前財產轉移怎么辦
1、離婚前,財產分割前,發現對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前財產轉移申請財產保全怎么辦?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
(2)另外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
(3)另外,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2、離婚后,財產分割后,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行為怎么辦?
對于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币簿褪钦f,在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隱匿行為的,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通過離婚糾紛法律咨詢欄目以及房產糾紛法律咨詢欄目了解到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三、離婚財產轉移怎么防范
1、首先要明確夫妻對財產處理法律權限。
根據法律規定,若無特別約定,個人財產未經協商只能由個人處理,而共同財產的處理須經雙方同意。明白了這一點,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氣壯地按規定處理財產,而不必考慮怕影響情感等因素。
一旦發生夫妻關系將要破裂的情況,為防止一方單方面處置財產,夫妻雙方好不要像人們平時所做的那樣把財權交給一個人。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特別是對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贈等名義將財產轉移的情況,決不可掉以輕心。
2、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婚前協議。
這是比較可行的辦法。夫妻雙方可以通過訂立書面協議的方式,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為了使協議書具有更大的法律穩定性,可以進行公證或者是律師見證。婚前財產公證可有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即使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時審理,不會出現舉證不足或無法查實的后果。
3、進行訴訟保全和訴前保全。
在離婚訴訟時也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訴訟保全,或者在離婚訴訟前,先向法院申請財產訴訟保全。
4、“先下手為強”。
這也是一種辦法,即把相關的證件甚至實物先拿到手。
對于離婚前進行財產轉移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如果發現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那么關于離婚財產的其他問題,大家也可以在北京離婚律師網站繼續瀏覽相關內容,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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