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辦離婚能馬上拿到離婚證嗎?
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矛盾,如果這些矛盾可以妥善解決,那么對夫妻感情影響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已經達到了無法調和,或者是其中一方不能忍受的程度,就很可能會產生離婚的想法。當然,離婚的原因有很多,每對夫妻的情況都不一樣。如果雙方決定離婚,通常希望能盡快領取到。那么現在辦離婚登記能馬上領到嗎?
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需要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如果通過訴訟離婚不需要領取。
《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p>
《民法典》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
我國民法典頒布后,新增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即使您雙方對于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達成一致意見的,到民政局辦理手續時,也無法當天領取。需要在經過離婚冷靜期后,雙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請,才可領取到。
即,如果您雙方首次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的,符合離婚條件的,暫時不發,不馬上解除婚姻關系,需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 ,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30天的冷靜期限屆滿后,雙方應當在30天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發給,即解除婚姻關系。
如果在后一個30天內,當事人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不發生離婚的效果。如有需求,可以隨時咨詢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多年來我們專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務,有專業的離婚律師團隊,也可以提供離婚律師免費咨詢、離婚律師在線咨詢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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