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辦?
離婚時,原本恩愛的夫妻為了財產等方面的內容鬧上公堂,也有人為了能夠獲得多一些的財產而進行財產轉移,對于婚姻另一方是極大的不公平,為了各自的利益,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時,我們該怎么辦?下文問您講解離婚時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辦?
1、《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離婚訴訟中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行為,一經認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如果一方在起訴離婚時就夫妻共同財產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財產保全的裁定,同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查封、扣押或財產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實施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行為,人民法院這時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果是在離婚以后另一方發現一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為兩年,從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之次日起計算。在離婚的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以訴訟當時已經查明的財產為準,有的當事人在萌生離婚之意時就有可能先下手蓄意將夫妻共同財產予以隱匿、轉移、變賣等,而從離婚訴訟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律師,他們會告知您具體辦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項,會讓您在節省訴訟成本的同時也大大提高勝訴的幾率。
專業婚姻律師建議:離婚時可以提前將夫妻財產進行保全,從而避免出現財產被轉移的現象。離婚后發現財產轉移也可以追加分割,這些法院都是會受理的,只要在合理并且合法的前提下一定會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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