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多久?房產繼承有哪些法律規定?
訴訟是一種處理糾紛的方式,也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主要手段。我們知道,訴訟案件受理時長一般都比較長,但也是具有時效的,那么繼承案件有訴訟時效嗎?超過訴訟時效該怎么辦呢?
一、遺產繼承案件有訴訟時效嗎?
根據《民法典》百八十八條規定: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訴訟時效3年和20年區別如下:
1、適用范圍不同。訴訟時效3年是發生在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與義務人適用;而20年是從權利發生損害后就開始適用;
2、意義不同。訴訟時效3年指的是普通的訴訟時效,而20年是法律規定長權利保護期間,超過二十年其權利不受保護。
長訴訟時效不同于其他各種訴訟時效的特點表現在:
1、其適用范圍廣泛,涉及到各類民事法律關系;
2、其時效期間是20年;
3、其適用前提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時開始計算,即使權利人不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內獲取法律保護。這不同于以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作為適用前提的其他訴訟時效;
4、其時效期間,可以適用有關延長的規定,而不適用中止、中斷的規定,但是,其他各種訴訟時效則可以適用有關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
二、房產繼承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房屋的繼承的時間要從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開始計算。
2、繼承權紛爭的起訴時間為兩年,要從繼承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那一日開始計算,要注意,只要是從繼承那天算超過了二十年,就不可以申訴了。
3我們只能在二十年的期限內繼承才算真正的繼承,具有法人的地位。
4、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繼承關系只是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才存在的一種關系,相反如父母健在,其子女就不能繼承房產。
5、繼承遺產的人,必須要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的繼承人。
6、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和夫妻共有或者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的是不可以的,所有非法得到的財產都不屬于遺產都不可以繼承。
以上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繼承權糾紛在生活中經常發生,有時情況非常復雜,如有疑問,可以隨時咨詢家理律師事務所的遺產繼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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