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訴訟離婚不判離?起訴離婚不判離怎么辦?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維持婚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不同,兩個人結婚以后,就必須要不斷地磨合,學會適應對方的生活習慣。有的人喜歡獨處,有的人喜歡時刻陪伴,這就需要夫妻雙方互相諒解。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轉變,對于沒有質量、無法修補的婚姻,多數人會選擇放手,走向離婚。而生活中有很多婚姻無法通過協議離婚來告終,需要到發生發起訴訟離婚。
那么什么情況下訴訟離婚不判離?起訴離婚不判離怎么辦呢?
北京離婚律師告訴大家,如果女方在懷孕期內、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法院一般是不同意的,除非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另外,離婚訴訟不同意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在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過程中,法官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后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訴離婚理由不充分。沒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共同生活原因及現狀或者無法提供證據。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沒有法定離婚理由,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堅決要求離婚。當事人在開庭的時候猶豫不決也會成為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
5、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軍人配偶很難離婚;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
婚姻不易,為了避免很多夫妻沖動離婚,法院在審理訴訟離婚案件的時候會考慮雙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關于離婚訴訟不同意的原因,若大家有疑問的可以咨詢家理律師事務所的婚姻律師,專業的離婚律師團隊會及時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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