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在婚姻無法繼續的時候,離婚便成為結束婚姻關系的重要依據,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雙方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要在婚姻登記處存檔的,因此,如果因離婚協議書遺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記機關復印其離婚協議書的,可持合法件,到婚姻登記機關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其中就會有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如下:
第五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上現場簽名;婚姻登記員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XXXX婚姻登記處XX年XX月XX日”的長方形印章。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當事人因離婚協議書遺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記機關復印其離婚協議書的,按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離婚登記完成后,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第七條 辦理離婚登記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
(一)《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二)《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三)當事人結婚證復印件;
(四)當事人離婚協議書;
(五)當事人件復印件;
(六)其他有關材料。
第八條辦理補發婚姻登記證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
(一)《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
(二)《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或其他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四)當事人件復印件;
(五)當事人委托辦理時提交的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件復印件和委托書,受委托人本人的件復印件;
(六)其他有關材料。
具體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其實與首次申請領取結婚證是差不多的。除此之外,離婚后申請再婚的時候,考慮到當事人身份的不同,比如內地居民、港澳居民還是外國人等等,要求提交的證件材料往往還存在一定的差異。以上是具體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相關內容,我是易軼家理律師事務所,專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務,有任何婚姻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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