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要提交的材料
2023-04-04 08:37:07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417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之間在雙方達成共識后,通過律師起草協議書并在法院進行審批,在法律上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方式。而協議離婚需要提交一些材料才能完成離婚手續,以下是一些必須的材料:
1.離婚協議書:由律師起草的夫妻雙方簽字的協議離婚書。其中協議內容包括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撫養與探視等方面的安排。
2.結婚證和復印件: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雙方復印件,證明雙方確實是夫妻關系。
3.戶口本和房產證明:需要證明雙方戶口和房產狀態。如雙方共同擁有房產,需要提供房產證明;如有一方擁有房產或者雙方沒有房產,需要提供戶口本以證明居住地等情況。
4.收入證明: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證明財產分割協議的公平性。
5.子女相關材料:包括子女戶口本、出生證明、撫養協議等,用于確定子女的監護權歸屬和撫養責任。
以上是協議離婚需要提交的一些基本材料,但具體情況可能因地區、法院和律師事務所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辦理離婚手續前需要向當地法院或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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