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離婚管轄的規定是什么?
2023-03-06 10:09:26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399
出軌離婚是近年來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現象。在離婚案件中,涉及到出軌離婚的情況,那么我們需要了解出軌離婚的管轄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婚姻關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應當按照有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而從法律角度來看,我國婚姻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出軌是離婚的事實依據。因此,出軌離婚的判斷必須依據具體案例的情況,結合法律的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判例進行判斷。
就離婚案件的管轄來講,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在離婚案件中,由夫妻共同居住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共同居住地包括戶口所在地、事實居住地等。如果夫妻雙方沒有一起共同居住的地方,那么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夫妻雙方身處不同的行政區,可以根據互聯網依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在任意一方所在的司法行政區內提起訴訟。
此外,就涉及到出軌的情況,需要判斷出軌行為是否達到婚姻關系的重大變化,是否導致婚姻不可繼續存在,才可以作為離婚的事實依據。由于每個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都不盡相同,因此需要針對具體案例進行分析,進行綜合判斷。
綜上所述,出軌離婚的管轄規定主要是根據夫妻共同居住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離婚案件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定,出軌情況是否符合婚姻關系的重大變化,并根據相關判例進行綜合判斷,終確定離婚的事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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