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寫女友名字等于埋炸彈?!看看律師怎么說!
身邊很多到了結婚年紀的女性,都在考慮買房的問題。馬上要步入婚姻的殿堂,明明是好事,但卻因為房子,讓情侶之間吵架不斷,有的甚至一拍兩散。
其主要的沖突點是:婚前買房寫女友的名字嗎?
那么房產證上婚前究竟加不加女友的名字,甚至只寫女友名字?請看下面詳細內容:
各位朋友們大家好。
買房似乎已經成為現在年輕人結婚前重要的事了。因為男生沒有房,大概率是過不了丈母娘那一關的。
但是這房子又很貴;少的幾十萬,像北上廣深基本都是上百萬,甚至上千萬。那這么貴的房子,大家都很關心,婚房要加女友的名字么?
近,劉四就遇到這樣讓他苦惱的事兒;女朋友跟他去買婚房,明明是自己全款買的房。
但是簽合同的時候女朋友對他說,你看從今天起我就算是跟了你了,為了給我一份物質上的保障。
我希望能在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這個婚房要么只寫我的名字;要么寫我們兩個的名字。如果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我媽媽可能也不同意我們結婚。
劉四一下子就懵了。左思右想,不知道該什么辦。如果不寫女友名字,看來是過不了關的,于是他就想這既然都這樣了;跟女朋友的情感也挺好的,還有什么可想的,就準備答應。
不過又想到這婚房是父母辛辛苦苦攢的錢,也有一百多萬呢。他就又停下來了,從售樓處跑了出來。
大家想想,如果你是劉四你該什么辦?要寫女友的名字么?是不是非常的棘手。
我覺得劉四這時候需要冷靜冷靜,認真分析女友要加名的原因。人家是真心想跟自己結婚呢,還是想通過結婚來分自己的財產的。
沒有結婚,房子只寫女友的名字,這個可能會被認定為婚前贈與行為。如果結婚了,也有可能會被認定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一對一免費咨詢請加微信:jialilvshi01,備注公眾號)反正,不管怎么說,只要寫了女友的名字,不管是分手也好還是離婚也好,房子都有女友的份,所以大家要慎重。自己全款買的房,盡量只寫自己的名字,這算是自己的婚前財產。可問題是女友不同意,要是不寫她名字就不結婚,那該什么辦呢?
這種情況下可以妥協一步,在房產證上寫雙方的名字。如果單單只寫兩個人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就是男女雙方各占有這個房子一半的產權。
所以寫名字不是重點,重要的是一定要標注每個人占的份額比例,如果以后離婚,就按照這個比例來分割房子。比如:男方占90%,女方占10%。如果以后有糾紛了,就按照這個比例來分。
此外,還要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視頻和圖片證據;也可以簽一份協議來輔助說明一些細節的問題。
面對分配這樣重要的財產,如果大家有疑問的,不建議大家帶著疑問就簽字了,因為簽字就意味著你已經同意了,成年人是要承擔后果的所以建議大家先問問專業的人,好能讓他們了解所有情況,有了專業指導就可以避免后續很多的麻煩了。千萬不要覺得這樣做太麻煩,糊涂的簽字可能就是在給自己挖坑。
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了,好能請專業的人來幫你一起解決。不要把事情搞得一發不可收拾了,覺得請律師就沒事了。
其實律師跟醫生一樣,超出能力范圍的,也是難以挽回的。
這回都清楚了么?同時,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這一點不要忘記。
我想說作為女生,其實可以在婚前購置一套屬于個人的小房子,讓自己在婚姻生活中更加有底氣和保障,這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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