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真的可以起訴離婚嗎?
2020-08-25 16:04:30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671
感情是維持一段婚姻的重要基礎,如果沒有了感情婚姻就會很危險。有的夫妻一旦感情不和就想要去離婚,那么感情不和真的可以起訴離婚嗎?下面我們通過婚姻律師來了解一下。
感情不和可以起訴離婚嗎
沒有感情破裂的證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通常首次不會判決離婚的。
感情破裂或離婚的情形:
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2、一方與他人,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3、一方好逸惡勞,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受對方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者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感情不和不一定就能夠離婚,以為畢竟離婚的硬性條件是夫妻雙方確實感情破裂。感情不和不一定就是感情破裂因此還有商量的余地,人民法院一般也不會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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