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離婚大數據:奪金的運動員們,退役后的婚姻生活怎樣了?
2020年東京奧運會剛剛落下帷幕,奧運健兒們在賽場上奮力拼搏為國爭光,功成名就的時刻固然成為萬眾焦點。他們就是我們口中所說的運動員。
那運動員的婚姻又是怎樣的呢?男運動員婚戀擇偶時要么喜歡找同行,要么喜歡找女明星,而女運動員在退役后有些則嫁入豪門,還有些運動員一旦離婚面臨著高昂的「分手費」……據不完全統計,美國職業運動員80%的婚姻生涯以離婚告終。今天帶各位走進運動員的婚姻生活篇。
大多數運動員的身上,多少都有傷病留下的痕跡,也許他們的傷痛不同,但有人幸運地戰勝了傷痛繼續前行,有人卻只能與傷痛終身為伴。
據統計,78.85%的中國運動員屬于不正常退役,且退役年齡偏小。在運動員中,其高成績出現年齡到退役年齡的時間跨度一般為3-4年。
01已婚運動員的獎牌是運動員專屬還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運動員而言,獎牌代表著榮譽,它屬于人身權范疇,與特定的人身密不可分。
在民法上,人身權只能由特定的人獨立享有,不能與他人分享也不能轉讓。
所以獎牌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個人所有。
02運動員這個職業是否對爭取撫養權有影響?
運動員和普通人一樣沒有特殊性。在撫養權的問題上,也都是按照「兒童利益大化」因素考慮。不滿2周歲直接判給母親撫養;2-8歲,依據「兒童利益大化」原則綜合考量;8歲以上,尊重孩子意見。
運動員在爭奪撫養權時存在的劣勢因素,尤其是職業運動員經常會把更多的重心和精力投入到了訓練和比賽上,為國爭光,陪伴孩子的時間相對較少。
03因為多金性質,運動員如何避免離婚時會被索要「分手費」?
在中國離婚沒有「分手費」和「贍養費」的說法,即使新聞報道分割的也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并不是所謂的「分手費」。
國外離婚亦是如此,很多頂尖運動員時除了因婚而損失的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損失高額的商業代言才是他們不可承受之重。
運動員如何更好地保護個人財產?
01盡量以協議的方式離婚,避免訴訟風險;
02簽訂財產約定協議書,無論是婚前協議或婚內財產協議;
03如協議不成,建議尋找專業婚姻家事律師咨詢,避免財富外流。
04運動員有著巨大的商業價值,一旦發生婚姻破裂或丑聞事件,將面臨著高昂解約費賠償,他們該如何避免?
職業運動員因為形象代言,更要重視維護好家庭和諧,守住婚姻這條底線。
運動員簽訂代言合同時對于品牌方的約束條款要注意是否有跟自身利益有過分沖突的地方。有些品牌商的附加條款是違背公序良俗的,有可能是無效條款。
盡量不要讓個人私事影響到商業價值上,不要挑戰公眾底線。如終無法避免,盡量選擇體面離婚,將影響降到低。
、道德敗壞、離婚撕扯等都是刺激公眾神經的敏感點,極易引發社會輿論。
作為運動員,被社會給予了極高的尊嚴和榮耀。在獲得較高知名度、利益回報的同時,也需要被社會輿論監督。
人生是一場很漫長的競賽,運動員不比賽了就可以退役,婚姻無法繼續了可以離婚,但人生都不會因此終止。所有人都是跌跌撞撞,柳暗花明,邁過一個坎,付完自己的代價,前面依然有希望。
我是易軼,家理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離婚律師咨詢,是北京電視臺《第三調解室》、CCTV《法律講堂》、中央電視臺《小區大事》特邀律師、北京人民廣播電臺《警法在線》特邀婚姻法律師,執業13年,專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務,關于婚姻家庭法律的問題也歡迎隨時咨詢我。北京/上海/深圳/鄭州地區用戶預約后,可免費到律所/分所面談咨詢(主任律師一對一咨詢,提供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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