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我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嗎?
經常有好多當時人在離婚或者婚姻破裂時說:我和Ta離婚了,我能得到賠償嗎?其實普遍大眾在婚姻中受到傷害或者婚姻無法維持下午,會想到向對方索要賠償,但是,離婚時我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嗎?具體能賠償多少呢?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精神賠償是指:夫妻雙方離婚時,有婚內過錯一方向無過錯一方支付的賠償。那哪幾種情況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呢?比如這幾種: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損害賠償通常來說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那具體能賠償多少呢?今天來給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影響離婚損害精神賠償數額的因素有哪些?
物質損害賠償的數額往往比較容易計算,可根據無過錯方實際遭受的物質損失數額來要求賠償。但是,精神損害賠償往往沒有可供參考的標準,實際審判中各個不同案件也會產生幾百甚至幾千幾萬的巨大差距。那么,影響法官判斷離婚損害精神賠償數額的因素有哪些?通過長期的案件辦理和綜合分析,我們總結出這幾個因素:
1、結婚時間的長短;
2、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3、無過錯方精神遭受創傷的程度;
4、地區經濟發展水平。
離婚損害精神賠償能“賠”多少?
根據上述內容可知,離婚損害精神賠償的具體數額,實踐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權較大,但根據目前已有案例,一般不會超過10萬元,以2-5萬元居多。在家理婚姻家事網辦理過的案件中,離婚損害的精神賠償曾為當事人爭取到8萬。
此外,如果您希望離婚時對方能夠對您作出賠償,建議盡可能多的收集證據以證明對方的過錯程度和具體侵害手段、行為方式等達到了較嚴重的程度,對方的過錯行為給您造成了嚴重的侵害后果等,以便您的主張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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