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起訴離婚需要花錢嗎
2019-03-22 10:52:43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329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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