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如何分割房產?
2019-07-12 21:51:42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323
對無效婚姻或被撤銷的婚姻,怎樣分割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次審議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規定:首先宜由當事人協議,同時,因重婚導致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問題,應當著重保護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十九次會議兩次審議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對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p>
根據常委會委員在審議時提出的意見,以及法律草案向社會公布時各界群眾提出的建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建議,將這一規定修改為:“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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