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訴什么流程
2023-04-12 08:01:47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593
離婚申訴是指對一審離婚判決結果不滿意的一方,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請求重新審理案件,并作出更合理的判決。下面是離婚申訴的具體流程:
1. 提起上訴:申請人應在原審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交書面上訴狀。
2. 受理上訴:上訴狀經上一級法院審核后,符合法律規定的,即受理上訴并發出受理通知書。
3. 向被告送達上訴狀:法院應將上訴狀副本及受理通知書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在規定期間內提出答辯狀。
4. 調取案卷材料:法院應調取原審案卷材料,核實上訴人的主張和被告的辯稱。
5. 進行二審庭審:法院應安排二審庭審時間,出庭作出裁定或判決,并在指定的時間內將裁定或判決送達申請人、被告。
6. 生效:如果二審判決未被申請人或被告提出上訴,判決生效;如果被上訴,應依以上流程繼續進行。終判決生效后,雙方必須按照判決書的要求履行義務。
離婚申訴的流程比較長,但只要充分準備、提供足夠的證據,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就有可能得到更好的結果。同時,在此過程中要注意法院要求和規定,和被告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盡可能避免耗費過多的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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