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解答:沒有撫養權還是孩子的監護人嗎?
離婚時除了需要分割財產和解決債務等問題,有孩子的家庭還需要分配子女撫養權。通常,孩子對父母來說是重要的人,甚至比自己還要重要,所以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雖然早已沒有感情,婚內過的也并不稱心如意,但為了孩子還是選擇忍氣吞聲,沒有和對方離婚。但易軼律師告訴大家,婚姻生活是自己的,如果夫妻之間關系不和,那么對孩子也未必產生好的影響。只有自己有快樂、積極是心態,才能帶給子女正能量。
那么離婚后,沒有撫養權還是孩子的監護人嗎?
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不因離婚而消除,所以即使離婚后撫養權歸其中一方,另一方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同時也是撫養人。只有實施嚴重侵害孩子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的行為,或者不作為導致孩子處于危困狀態等情況,才可能被撤銷監護權。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八十四條 父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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