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時應提供哪些證據
2023-03-22 08:11:30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108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通過法院途徑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在離婚訴訟中,雙方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需要提供哪些證據呢?
1. 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結婚登記證明、戶口本、夫妻雙方等。
2. 婚姻生活證明?;橐錾钭C明主要是雙方父母的證言、朋友的證言、夫妻共同生活的證據、財產證明、情感挽回短信等。
3. 人格品質證明。人格品質證明主要是夫妻雙方個人的德行、生活習慣、家庭責任等證明,比如對家庭的貢獻、對孩子的關心、對父母的照顧等。
4. 贍養能力證明。贍養能力證明是離婚官司常常需要提供的證明,夫妻雙方要提供每月的工資流水、銀行存款證明、房產證等。
5. 父母權益證明。若夫妻有孩子,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戶籍證明、學籍證明等證明。
在離婚官司中,雙方提供的證據決定了離婚案件的勝負。因此,在準備離婚官司時,夫妻雙方需要積極主動準備相關證據,為自己爭取有利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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