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是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夫妻白頭到老是每一對夫妻的美好愿望,但現實很殘酷,很多婚姻并沒有能走的很遠,而且離婚還會牽涉到財產糾紛,此時要是能分清哪些是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很重要。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是屬于夫妻一方婚前的財產,即使是離婚,對方也是分不到的,所以一旦夫妻之間因感情不和導致離婚,出現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步就應該是弄清楚哪些是屬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明確了自己的婚前財產,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財產不受侵犯。
坊間還會流傳一個說法,那就是結婚后雙方的財產就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是說法是缺乏法律常識的表現。實際上,婚前個人財產,不論多少年后,都不會自動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都屬于各自個人所有,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成為共有財產。除非當事人約定為共同財產的除外。
關于婚前財產的認定與會隨之法律新規的變化有所不同,例如,在深圳上班的白領張先生是在結婚前簽約買的房,結婚3個月后才領到房產證。按以前的司法解釋房子認定是夫妻共有財產,但按現行相關法規將認定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因而當我們遇到婚后財產糾紛時,不應用自己的理解來判斷,好的方法找個婚前房產分割專業的律師咨詢,確定好哪些是屬于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這樣才是較為妥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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