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離婚協議書
尊敬的法院:
我方夫妻雙方自愿協議,經過友好協商,就我們之間的涉外婚姻離婚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離婚事由:
本次離婚系雙方自愿協議離婚,因雙方性格不合,互相理解不到位而導致婚姻破裂,實際生活已無法繼續維系,故雙方經過協商決定離婚。
二、子女撫養和教育問題:
我們的婚生子女為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我們均愛護子女,對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問題已經達成共識,我們將繼續共同撫養子女。對于子女的生活費、住房等費用,雙方將各自承擔。如有必要,當事人可以簽訂具體的子女撫養協議。
三、夫妻財產的處理:
1、房產處理:我們婚前已經購買一套房產(詳見房屋產權證)。在本次離婚中,我們按照以下協議處理該房產問題:
(1)該房屋的產權登記為XXX名下。
(2) XXX向YYY支付XXX元,作為該房屋的賠償。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該房屋相關的水電費等日常管理費用均由XXX承擔。
2、存款處理:我們共有一筆存款,存款余額為XXX元。在本次離婚中,我們按照以下協議處理該存款問題:
(1)該存款的所有權歸ZZZ名下。
(2)ZZZ向VVV支付XXX元,作為本次離婚的賠償。
四、其他事宜:
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以及附注內容進行了充分閱讀,對其理解并認可。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誠信履行協議中的約定。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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