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老公將全部財產轉給他兒子,我該怎么辦?
有網友問這樣一個問題,我和老公都是二婚,生前他把財產全部轉給了他兒子,我該怎么辦?當遇到這樣的情況時,確實挺無奈的也挺著急的,難道真的就沒有辦法了只能干著急嗎?當然不是,今天針對這問題,北京家理律所事務所專業婚姻律師為你答疑解惑,一起看詳細內容。
遇到二婚老公將全部財產轉移給他兒子,你該怎么辦?可以通過訴訟理清夫妻共同財產及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六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span lang="EN-US">
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上述規定,我們需要依據男方處分的財產進行分類討論:
1.如果男方處分的是他的個人財產
自然人對其個人財產享有所有權,該所有權的表達形式即為占有、使用、支配的權利。如果男方轉移給其子女的是他的個人財產,因為該財產所有權人為男方個人,因此其可以單獨決定財產的歸屬,此種情況下,您無權要求男方的子女返還該物品。
2.如果男方處分的是您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依據上述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需征得配偶同意。因此,男方無權單獨處分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此時,您可以起訴男方的子女,要求其返還男方與您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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