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怎么防止因婚致貧?
要防止因婚致貧,首先要知道,哪幾種情況可能導致你因結婚婚致貧。
種,
父母的陪嫁在不適宜的時間過給你,本來屬于你個人的財產變成了屬于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一旦離婚,對方便可以正大光明地要求分割你的嫁妝。
第二種,
婚前個人存款和婚后共同財產混了,一旦離婚,對方會連同你的婚前個人存款一起分,等同于因結婚導致個人財富外流了。
第三種,
結婚前/結婚時突然發現自己是“扶貧式婚姻”,錢一分沒少搭,結果離婚時,自己什么都落不下,從扶貧到致貧了。
這幾種情況都是現實生活比較常見的幾種情況,我們也承辦過很多類似的案子。大部分的當事人往往在結婚時并沒有意識到“啊,這樣做可能會導致我自己的財富縮水了”,或者說即便有了這樣的意識也不知道怎么做、怎么去防止。到了婚姻無法挽回的那一天,才發現自己的財產伴隨著結婚這件事,嚴重縮水,也無可奈何了。
來說說這3種常見情況的解決辦法吧。
種情況解決辦法:
嫁妝,一定要在合適的時候給。什么時候是合適的時候?登記前。盡量讓父母在登記前過到女兒名下,不論是給錢還是給車,一定要在登記之前給到,這屬于婚前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婚后只要不更名、不變賣,始終都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想給女兒陪嫁房產的,好在婚前全款支付,而且只寫女兒的名字,確保房子歸女兒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后購房,只要是全款支付且房產登記在女兒一人名下的,婚后不更名不變賣,房產的歸屬也不會改變。
這樣一來,嫁妝就完全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一旦涉及離婚,對方無法主張分割你的陪嫁。
第二種情況解決辦法:
如何防止婚前個人存款和婚后共同財產混了。如果婚前個人存款金額不大,就用不著隔離了,但如果存款金額比較大,比如有些人會賺基金掙的錢呀,或是自己攢了很多存款啊,建議將現金或者存款以一方個人名義存成三年或者五年的定期存款,也可以買個年金保險,在婚前躉交保費(躉交是一個保險術語。躉交與按期付款相對應,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費。一般婚后第六年開始每年可以領取一筆年金)婚姻能進入第6年,大多數人會愿意與對方分享部分財產。
如果你希望始終隔離自己的個人財產,那你可以在婚前新開一個銀行卡,所有個人財產在婚后都用這個銀行卡單獨走賬,這個銀行卡不與其他賬戶發生金錢往來。
這就相當于把你的婚前個人存款和婚后共同財產區分開了,一旦涉及離婚,對方無權分割你的婚前個人存款。我曾經就接手過一個案子,男方在離婚時分走了女方近40W的婚前存款,所以說,婚前婚后財產隔離很重要!
第三種情況解決辦法:
出資置辦裝修家具要謹慎,這就是所謂的“扶貧式婚姻”。對方出房,你出錢裝修。看上去合理又平等,實際上,房是實實在在的房,可裝修上的花費都是不斷貶值的消耗品,且財產數量和價值難以界定,一旦涉及離婚,對方拋出一句“房子里你能拿走的電器裝修你都拿走”,到那時這些電器、裝修又值得了幾個錢呢?
因此,盡量不要將自己的錢或者自己父母的錢用在婚房裝修或者購置家具家電上。當然,如果說愿意兩家一起出資來購買婚房,置辦裝修家具家電,婚房也是寫上雙方的名字,那也是比較公平的處理方式。
上述這些方法都能很有效地防止因婚致貧,當然更穩妥的方式還有簽署婚前財產協議,讓律師幫忙草擬一份合理的協議,約定好自己的婚前財產,一旦發生意外情況,也不至于人財兩空?,F在有越來越多的人來跟我咨詢婚前協議如何起草,也算是大眾法律意識提高的一個明顯表現了。
結婚很美好,但同時也充滿未知的不確定性。為了哪怕1%的不確定,也提前做些防范未必不好。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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