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離婚,被負債100萬,法院判決無效!離婚律師總結她逆襲的5個秘密
想必每個人身邊都有這樣的朋友,他們被一場婚姻浩劫傾家蕩產,想抹干眼淚重新面對生活時卻發現,因為一張結婚證被打入地獄,高額的債務,終身來償還。
他們原來也過著正常的生活,從來不知道自己有這么多的苦難,以為離了婚就徹底擺脫了,可突然有一天,法院的一張傳票,飛來橫禍,開始了噩夢般的生活。
今天我給大家講的這個當事人故事,是我和團隊小伙伴們在19年經手的一個案子。
當事人小婉是一個211重點大學畢業生,畢業后從事金融分析師CFA,工作4年后,月薪20k。
從小到大,她都是家長口中的“別人家孩子”、老師眼里的三好學生、父母心中的乖乖女,讀書好、工作好、戀愛好、婚姻好,前半生可謂活了N個“100分”。
在同事的撮合下,30歲的她和同單位的張凡交往半年后結婚。從轟轟烈烈、你儂我儂的戀愛到平平淡淡、柴米油鹽的婚姻過渡期,對于兩個從來就備受原生家庭照顧的人來說,簡直是硝煙四起、力不從心、筋疲力盡,太累。
后來前夫也慢慢露出本性,每一次小沖突都會升級成他的惡語相對、離家出走、離婚要挾。小婉在懷孕5個多月的時候,就回娘家待產了,從此雙方再也沒有生活在一起,直到孩子一歲多的時候,她再也無法忍受喪偶式婚姻,提起離婚訴訟。
沒想到在離婚訴訟過程中,張凡突然說自己有100多萬債務。“你不是想離婚嗎?可以,但孩子必須由我撫養,這100多萬的債,也要咱倆一人一半!”我的當事人聽到這些巨額債務的時候,當場懵了,不知道這100萬的債務從何而來。
其實,在我辦理過的案件中,不乏因為離婚而背上巨額債務的當事人們。他們本以為離開對方就能萬事大吉了,沒想到離開的代價卻是要背負一輩子甚至幾輩子才能還得清的巨額債務!在現實生活中,面對這樣困擾的當事人真的不在少數。
離婚過程中,對方拋出的巨額債務到底屬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一般來說,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共債共簽,或是借的錢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1064條有個“共債共簽”的說法,即“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也就是說,只要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債務,如果沒有你的簽字或是事后追認,債務便與你無關,與你無關的債務,由欠債方個人償還。
簡單點說,在婚姻存續期內,夫妻單方對外舉債被認定為個人債務的只有以下三種情形: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2、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
3、非舉債方配偶能舉證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然而一般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如何去證明和第二種情形都很難,那么至于第三種情形,目前法院對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沒有明確的標準。
在我們的不懈追查下發現,男方是分30次向不同的網絡貸款平臺借款,單筆金額高不過12萬元,這個金額顯然沒有超過目前北京家庭生活需要的數額,所以女方很可能需要共同承擔這筆債務。
在這種被動的局面下,我給女方出了一個主意,以“男女雙方長期分居,且分居期間男方從來沒有為家庭負擔過任何共同開銷,也沒有給過孩子任何撫養費”為由,獲得了法院的支持。終判決巨額債務,全部由男方自行承擔,與女方無關。
我至今還記得小婉在法院門口激動而又喜悅的淚水,我也很高興歷經千辛萬苦為她贏得了庭審的勝利。
在中國,很多離婚案都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而在這些夫妻共同債務中,大多數都是比較“有關系、背景”的一方偽造出來掏空另一方的,被負債的一方常常對債務根本不知情。
還記得深圳某大學的副教授丁玲華因為一紙婚書,背負了600多萬元的共同債務的案例嗎?
一個年輕有為的學者離婚后接到傳票,被判決負債652萬,一審二審她都敗訴。堂堂副教授為了還債,只好住在深圳城中村的一間破舊的簡租房,無法安心工作。
如果婚姻其中一方有在外面存在不知情外債風險的情況下,另一方應當斷則斷,同時加強相關證據的搜集,降低婚姻存續期間對外債務給自身帶來的風險。
從事婚姻家事領域13年,我見過不少當事人因為離婚背負巨額債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難以維系工作,生活舉步維艱。其中不乏很多高學歷、高職位的專業人士。
2021年民法典的實施,讓離婚被負債或將成為歷史。無論你是已有離婚的準備或是正在離婚進行時,我都建議大家記住以下這5點,避免被有心人鉆了空子,離個婚背負一身債:
1、不在空白紙上簽字,避免被利用共債共簽。
2、不知情不承認。當有債權人來向你索權時,要做到不知情不承認,拒絕事后追認。
3、保留日常生活開支憑據以及己方工資流水,證明夫妻的另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是超出了正常的日常生活需要,或者是自己的工資水平足以支付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根本沒有舉債的這樣一個需要,并將舉證責任轉嫁給債權人。
4、劃重點!非法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你沒必要替對方承擔。
5、如果被法院認定對方惡意舉債,可以少分夫妻共同財產。
如在離婚過程中,如果被另一半告知“離婚可以,但負的債得咱們一起背”時,不要病急亂投醫地慌神或承認,保持冷靜地同時先確認這筆債務是否是上述所講的債務,做到心中有數,必要時提前咨詢律師商量應急方案。
一場失敗的離婚的影響,小到讓一個人損失半生積蓄、失意多年,大到可能毀壞一個人的事業、心理狀態乃至整個人生。
若想復合,就心平氣和地與對方溝通協商,修復婚姻,好好經營,如果被離婚,一定要清醒地面對現實,做到主動查找對方財產線索,以防對方在此期間作出惡意舉債、惡意轉移財產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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