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開店屬于共同財產嗎?
一、夫妻婚后開店屬于共同財產嗎?
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包含: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以上五種情形基本上歸納了屬于共同財產的情形,但是現實生活是豐富多變的,不可能全部歸納在上述五種情形,具體的情形還需要仔細的分析歸類。
夫妻婚后開店顯然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對店面以及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平分財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雙方并沒有構成合法的夫妻關系的,如果未婚同居等情況的,是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的,雙方在分手時應當分割屬于各自的財產,無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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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在結婚后,很多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了。要是日后離婚,這部分財產就要進行分割。那么婚后繼承遺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詳細內容請從下文中詳細了解。
一、婚后繼承遺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對于婚后繼承的財產,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被繼承人未指明僅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則應該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況,即使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指定贈與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比如,男方父親去世之前,在遺囑中明確自己死后房子歸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權利。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共同財產分割。
(二)夫妻雙方有約定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梢曰榍凹s,也可以婚后約。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范圍。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三)婚前財產
一方婚前的財產自然不應屬于離婚時分割的范圍之列。因此,離婚時如果一方能舉證證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財產在婚前就已取得,這些財產就不屬于離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歸一方的特定財產
有些財產,即使沒有約定,也不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綜上可知,在婚后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通常情況下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的。但要是在遺囑中明確說明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那么就按照夫妻個人財產處理。北京離婚律師北京離婚律師在上文中還提供了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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