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欠下巨額債務,償還or自救?北京家理律師有3個建議給您!
網友提問:坐標二線省會城市,全職帶娃,老公工資去掉房貸,每月可支配收入四千左右。省省也夠花了,可是不管什么花銷,他都自己扛,從不愿啃老,就這樣自己拆東墻補西墻,后從婚前的兩萬變成了現在的三十萬。
拿什么去還錢呢?雙方父母都沒什么大錢,家里還有小寶寶要照顧。
律師解讀
從律師的角度來說,當被伴侶突然告知在外欠了巨額債務時,選擇離婚的配偶,是人家的本分;選擇堅持的配偶,是要感恩的情分。
首先題主生活在二線省會,全職沒有工作,夫妻二人刨去房貸,月可支配收入大概四千左右。如果沒有負債,算是一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康家庭。
可是如今兩人面臨著30萬的債務壓力,無論是子女教育還是老人贍養,遇到其中任何一個現實的問題,我想都足夠擊垮一個小家庭。
家理律所這些年里接到的咨詢案件中,遇到過很多被動負債的人,尤其是夫妻雙方中,因一方債務問題導致另一方也背上巨額債務的例子簡直數不勝數。
很多人因為對另一方債務不熟悉,或者夫妻雙方沒有建立良好的財務透明機制,導致背負巨額債務,甚至因此導致婚姻/家庭破裂。
家理律師建議“財務透明”是保持良好婚姻關系的基礎,至少在現有法律制度下,夫妻雙方彼此財務透明,能夠減少不少債務糾紛,也能夠保障雙方的利益。
如果有天你的伴侶突然告知你在外欠了大額的債務,怎么辦?
我的建議是:首先要確認你的配偶借的這些錢都做了什么?是用來生活、創業、打賞主播還是養了?
因為不同的用途決定了,這個人是否是能跟你繼續攜手一生的人,也決定了這些債務是他的個人債務還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債務!因此我說,這是當務之急你需要確認的!
如果對方欠下的30萬債務,是用于家庭生活,這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我想大部分的伴侶也都會選擇同甘共苦、患難與共;
但如果這30萬債務是被用在/打賞/包養上,這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也就是說,你沒有必要替另一半背負他的債務。那么我的建議是,如果不想被牽連償還巨額債務,建議盡快辦理離婚手續。
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債務屬于其個人債務,與你無關,由其個人償還,如果自己將來被債權人主張了債權,自己可以向其追償。因為只有離婚可以規避債務的進一步擴大,如果自己的配偶瞞著自己大額舉債,債務到底有多少,會不會進一步增加,你很難能確定。作為被害者,你必須奪回在婚姻中該有的財產支配和話語權。
由于這樣的案例太過多發,大家難免會感到恐慌。如果某天我也被另一半突然告知有巨額債務,又如何自保呢?
在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中,有個“共債共簽”的說法,即: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這是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一個基本原則。從字面上講,很好理解,就是說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簽字,也就是說,只要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債務,如果沒有你的簽字或是事后追認,債務便與你無關。與你無關的債務,由欠債方個人償還,如果自己將來被債權人主張了債權,自己也可以向對方追償。好明確借款時間、金額、用途(主要指用于個人用途)。
在家理律師也建議各位,在被對方突然告知欠下大額債務時,不要驚慌,步確認用途,第二步做下決定,第三步咨詢專業律師制定對策。
出軌、家暴和巨額欠款,作為資深婚姻家事領域的我們深知婚姻里的悲劇和苦楚,沒有經歷的人永遠不會懂,希望分享的經驗能幫助到有需要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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