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勇氣,更要智慧,離婚前這3點你一定要知道!
很多人以為迅速離婚就可以終結噩夢,可能開啟了另一個災難。
先給大家分享三個小案例。
個:陳先生離婚時,說好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他可以隨時探視。誰知道,前妻離婚后總是以“孩子去姥姥家”、“周末沒空”等各種理由推托,不讓他順利看到孩子。他想去學校門口等孩子,又擔心孩子不愿同學知道父母離婚了……
第二個:女方發現老公偷腥,一怒之下火速離婚。才離婚沒多久,她就聽說前夫買了棟豪宅跟新歡共筑愛巢。“跟他結婚20年,憑什么我什么都沒分到?我要討回公道!”吳女方直呼不平。
第三個:老公創業,劉女士當了掛名的公司負責人,當老公向銀行貸款,她也理所當然地當了保證人。沒想到離婚好幾年了,有一天突然收到寄來的欠稅通知,銀行也說她前夫還不出貸款,她身為保證人,要負責還清貸款。這下可麻煩了。
很多人以為離婚可以終結噩夢,但它可能是另一個災難的開始。
很多夫妻不知離婚協議該寫哪些內容,草草簽字離婚,后來才發現自己人財兩失,或者還有很多事沒有說清楚,離婚后兩三年還在告來告去,上訴到高法院都大有人在。
要避免種種麻煩的“離婚后遺癥”,你不可不知“離婚三部曲”。
首部曲:深思熟慮
結婚是人生大事,離婚也是。
律師在接到各種咨詢離婚問題,當事人的態度不是傷心就是氣憤,但是除非是家庭暴力。我們總是勸對方不要在激動之下做任何決定,“與其將來后悔或麻煩不斷,不如現在冷靜思索再決定,為自己爭取更好的籌碼。”
法律并不能解決感情的問題,一定要自己想清楚,婚姻是不是無法挽回了?這個人還值得你愛嗎?如果不值得,還留戀什么?如果值得,為什么不去爭取?
想清楚、有了決定,才有策略。如果決定不離,那么夫妻雙方就需好好檢視婚姻出了什么問題,想辦法解決,就自行解決。
家理律師建議,如果決定要離或者婚姻已無法挽回,暫時不要讓配偶知道自己有離婚念頭,先評估一下:
雙方的財務狀況,自己能不能在資產方面獲得更大保障?
自己是否符合判決離婚要件中的任意一項,目前掌握多少有利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就要開始搜證。
如果是家庭主婦,就得尋找離婚后的經濟來源、生活重心,很多事要思考、安排。
你是否已經做好獨自撫養孩子的準備。
二部曲:談離婚協議
當雙方都有離婚意愿,而且對離婚條件達成共識,就可以辦理協議離婚。
法律并沒有規定離婚協議一定要寫哪些內容。網上的離婚協議制式范本通常太簡略、別人的離婚協議內容也未必符合自己的需要,可以參考但不建議直接套用,還是要考慮本身的條件(如有無子女、經濟條件等)來寫。
家理律師溫馨提示:凡是你們彼此之間在乎的、可能引起爭議的都要談清楚,寫在離婚協議上。協議內容一定要包括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這兩點。
三部曲:起訴離婚
當雙方無法對離婚協議內容達成共識,或一方根本不肯離婚,就要上法院提出訴訟離婚。
現在日漸增多的離婚理由是“感情破裂,難以維持婚姻”,但是否成立,需由法院判斷。法律上也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名言。要打贏離婚官司,證據愈充足,勝算愈大。
例如因家庭暴力訴訟離婚,可以搜集的證據包括:驗傷單、照片、可以證明對方施虐的錄音帶、悔過書、人證(子女、親友)等;如果是精神虐待(如語言暴力、限制行動等),可搜集錄音帶、請親友及鄰居作證。雖然證據強弱由法官決定,但累積多一點證據,就有一定份量。
家理律師建議如果有意訴訟離婚,不妨找個專業的婚姻家事律所,比如我們家理婚姻律師會通過給您講述庭審程序、模擬法官發問、庭審過程演練等方式讓您對庭審有大致的了解,心中有底,緊張情緒自然就能有效緩解,將來上法庭才不會怯場。
家理律師們在海量家事案件的歷練下,積累了深厚的專業功底和豐富的庭審經驗,實時掌握全國各地婚姻家事審判的總體趨勢,熟悉不同家事法官的審判風格及心理動態,能夠準確把握案件的發展方向,并始終保持對案件的敏銳預判力。
重要的是,家理律師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訴訟方案,同時多年實戰經驗豐富,配以層層環節的把控,將案件細節做到,這也是為什么家理律所有著極高勝訴率的原因。如果您有婚姻家事方面的案件需要咨詢或想要委托,來咨詢家理律所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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