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2023-04-10 08:01:57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004
離婚財產分割是離婚案件中非常關鍵和重要的一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財產應當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分割:
1. 離婚財產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主,除非另有約定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個人財產,否則均應當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2.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應當考慮到雙方財產的來源、財產的性質、占有期間和貢獻等因素,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分割。
3.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姻期間所得的收入、房產、股票、汽車、存款、債務等所有財產,但不包括婚前和婚后的贈與、繼承和捐贈的個人財產。
4. 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前就有較多的個人財產,那么在離婚時應當優先被認為屬于個人財產,并在財產分割中予以保全。
5. 對于離婚時的撫養費、贍養費等其他支出,也應當在離婚財產分割的范圍內進行考慮。
對于離婚財產分割,應當注重公平、合理和符合法律法規的原則,以確保離婚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離婚財產的分割不應當成為夫妻關系破裂的損失和傷害,而是應當成為一個解決和緩撫雙方矛盾的手段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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