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予子女財富涉及哪些風險?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在中國,無論是什么條件的家庭,都會給到孩子長達數十年的財富支持,從上大學的費用到買房買車,結婚生子,甚至到孫子孫女,所有的父母都不希望給到孩子的財富,后竹籃打水一場空。尤其是高凈值家庭,除了多套房產、大量現金以外,還會有公司股權,在子女財富支持會遇到風險。那么,父母給予子女財富涉及哪些風險?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父母給予子女財富涉及哪些風險?
1、短時間內揮霍
以拆遷戶為例,拆遷二字幾乎可以與一夜暴富劃上等號。然而,根據統計數據顯示,近一半的拆遷戶在5年之后生活還不如拆遷以前。
拆遷暴富,就業心態產生了變化。父母變得游手好閑,吃喝嫖賭毒;成年子女突然間擁有大量財富,不想工作,不求上進,吃喝嫖賭毒;未成年子女厭學、比富、追求超過經濟條件的奢侈生活。
從天而降的財富還容易引起內部糾紛,父母子女分家、夫妻離婚、兄弟姐妹爭產等,訴訟官司越來越多,甚至引發犯罪。
2、財產混同
贈與子女的財產,若未做好資產隔離,易與婚后的其他財產發生混同,而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子女擅自將房產加名、抵押、變賣
導致這種情況產生是由于房產的所有權與控制權發生了變化。父母贈與財產后,財產在法律上歸子女所有。子女有權在房產登記上加名配偶,或者將房產用于抵押貸款、變賣等。
4、子女婚變分割
父母在子女婚后贈與財產,未明確僅贈給子女個人時,所贈財產屬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贈與時雖明確贈與子女個人,但受贈后若未做隔離,也易混同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需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子女婚后債務影響
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父母所贈財產,也應當用于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本文開頭案例即屬于這種情形。
6、身故繼承
《繼承法》第10條中規定,配偶是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只要具有夫妻關系,自己的合法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父母所贈財產),配偶均享有繼承權。 如果夫妻雙方婚前經濟實力相差很大,只要兩個人都活著,那么大家的婚前財產都還是各自的。
但是萬一婚前財產多的那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身故,TA的遺產(婚前和婚后的合法財產)要被配偶、父母、子女順位繼承。若子女未成年,那么配偶作為子女監護人,會把子女那一份遺產也拿到手。
所以站在父母的角度也要特別注意里面的財務風險,倘若自己拿一輩子的積蓄給你孩子買了套房子,他結婚后給配偶加了名字,房子一人一半。你孩子的配偶可以分到多少份額,你又能拿到多少呢?所以正確的方案是什么?
是把房子記在你的名下,簽訂贈與協議,讓你的孩子和他的配偶使用。產權在你名下,立遺囑直接指明只贈予你自己的孩子。
同時基于上述風險,父母對子女進行財富支持時,還有幾個要注意的事項:
1、避免一次性大額贈與:
分階段、分步驟贈與,避免子女短時間內揮霍;在子女婚姻磨合期內,謹慎贈與。
2、簽訂贈與協議:
在子女婚后贈與大額財產的,建議簽訂贈與協議。 贈與協議中明確僅贈給子女個人,是其個人財產,贈與無需征得贈與人和受贈人之外的第三人同意。
3、房產贈與,保留控制權:
為避免子女擅自將受贈的房產加名、抵押或變賣,可以在贈與子女房產時保留份額,或將房產再抵押登記給父母。
例如,給子女房產,但是房產證上寫上父女的名字,哪怕份額為子女99%,父母1%,也可以避免房子被子女加配偶名字、抵押、變賣時父母毫不知情。
4、配合大額保單實現贈與目的:
父母作為投保人,為子女投保年金險,以保險年金形式實現對子女的資金支持。
父母愛子女,則為之計深遠。父母的錢財都是自己一手一腳打拼出來的。在對子女進行財富支持時,數量很重要,技巧也很重要。好的方法,使財富不至于外流他人。后家理律師想說,作為婚家律師,我們接觸了太多這樣的繼承案件了,站在案件外,我們不去談論這筆錢誰該拿誰不該拿,只從法律的角度,為每個應該有利益的人去盡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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