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一方不回來怎么辦?
登記結婚后國外一方莫名失蹤,從此失去聯系,導致婚姻名存實亡的情況已不是個別現象。實踐中婚姻關系不能維系,中國一方要求離婚,在生活中已經不是少數。那么,涉外離婚一方不回來怎么辦?下面我們看看涉外離婚律師怎么說。
1、一方在國外不回來,另一方在國內,根據我國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規定,此類情況中國法院具有法院管轄權,可以通過國內一方居住地來辦理訴訟離婚手續。
如果夫妻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法院可根據情況對雙方進行調節辦理,預約法官辦理,手續非常簡單便捷。
2、如果是夫妻不能夠達成一致,被告一方不回來,那么可以缺席判決離婚嗎?
這個是可以的。對于夫妻一方不在國內的涉外離婚,國內一方可以單方面向居住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被告可以委托居住地的離婚律師代理,并通過中國駐當地大使館認證委托書后,寄回國內,由律師拿著就可以代理出庭了,由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
3、被告在國外聯系不到或拒不配合的
國內一方想離婚,國外一方因為不想離婚或者聯系不到,對電話或者法院送達的文書不理睬。法院在完成法律規定程序后依然可以缺席判決離婚,并對子女和財產分割作出判決,即使國外一方不回來,也還是可以強制離婚的。
專業離婚律師提醒:在中國打官司需要委托律師的,必須委托中國的律師,國外的律師不能在中國出庭的。如您還有問題或需要婚姻家事法律幫助,可隨時點擊頁面左側的咨詢窗口,進行一對一線上免費咨詢,同時也可撥打網站免費咨詢電話,提供主任律師一對一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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