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出軌怎么寫離婚協議書,否要求離婚賠償?
在婚姻生活中,相處往往比相愛更加重要。戀愛與婚姻有著很大的區別,如果說戀愛是“我喜歡你”,那么婚姻就是“就處不厭”。兩個人從愛情走進婚姻,也會讓浪漫跌入現實。因為婚姻不再是有情飲水飽,而是柴米油鹽的瑣碎與碰撞。正因為這樣,很多人結婚以后都會有一些生活上或感情上的困擾。
例如實際生活中,婚內出軌現象日益增多,當人們無法在婚姻生活中感受到滿足,或者夫妻關系已經出現裂痕的時候,就希望找到其他伴侶來是自己得到滿足,填補婚姻中的空缺。一旦夫妻一方對婚姻不再忠誠,那么就總會有一根刺深深埋進彼此之間,形成婚姻危機,終難免走向離婚。
對方婚內出軌,怎么寫離婚協議書呢?
1、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
2、夫妻雙方是自愿離婚的,無任何欺詐或者脅迫;
3、子女是未成年的,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妥當的安排;
4、存在共同債務的,必須對共同債務達成清償協議;
5、存在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必須對共同財產達成分割協議。
對方出軌能否要求離婚賠償?
對于夫妻一方出軌的情況,另一方通常都會要去出軌的一方給予過錯賠償,然而婚姻過錯的認定,也要區分過錯的類型,如果是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遺棄等錯誤,才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果是出軌打沒有達到重婚罪的程度,是不能要求賠償的。
出軌到什么程度屬于重婚?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簡單地說,就是同一時間擁有兩本有效的結婚證。
2、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而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
夫妻一方出軌的現象在生活中十分常見,北京離婚律師處理的案件中也有絕大部分存在出軌的情況,發現對方出軌,要及時收集有效證據,雖然不能保證獲得太多賠償,但至少可以讓自己占據主動地位,離婚時利用證據和對方談判,或者在起訴離婚時證明感情破裂,并指證對方存在婚內過錯。實踐中關于出軌一方財產怎么判、涉及到哪些利益等,個案之間存在很大差別,建議及時找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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