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患病,另一方拒付醫療費,是否屬于遺棄?又該怎么辦呢?
已經領過結婚證的兩個人,就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了,此時雙方更應該相互扶持!但古話講:“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現實生活中,卻常常出現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拒絕為另一半支付醫療費的情況!那么,婚姻中一方患病,另一方拒付醫療費,是否屬于遺棄?又該怎么辦呢?
在這里,專業離婚律師要告訴你:一方患病,另一方拒付醫療費的情況,如果危害嚴重的話,還可能構成遺棄罪,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夫妻相互間的扶養義務,是一項無條件的法律義務。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撫養對方的義務,也有要求對方撫養的權利,因此,形成了一種撫養和領受撫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一方患病,另一方卻拒付醫療費,已經違反了夫妻間相互扶養的義務。
其實,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可以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應當付給扶養費的一方拒絕付給的,需要扶養的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獲得扶養費。因此,患病的一方也可以據此規定,起訴配偶支付扶養費,而不必訴訟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有扶養義務的配偶拒絕扶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如您還有問題或需要婚姻家事法律幫助,可隨時點擊頁面左側的咨詢窗口,進行一對一線上免費咨詢,同時也可撥打網站免費咨詢電話,提供主任律師一對一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我們,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