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0-09-07 17:29:14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787
如今,在我國辦理離婚手續的當事人不僅僅是國內居民了,還有可能出現外國人在我國境內辦理離婚的情況,這我們一般稱之為涉外離婚。而此時如果當事人是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話,則就要了解清楚涉外離婚訴訟時效是多久,下面小編為你做詳細介紹。
婚姻律師講解:涉外離婚訴訟時效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百三十五條、百五十九條規定,一般國內普通婚姻案件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應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但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上述期間限制。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2、送達期間:對于國外一方送達訴訟文書,若順利送達則較快,否則人民法院采取郵寄或公告方式,則需六個月。
3、答辯期:三十日
4、上訴期:三十日
涉外離婚與國內離婚是有點差異的,但涉外婚姻既然是在我國境內提起的,當然也就要適用我國的法律規定。此時受到了訴訟時效的限制,至于涉外離婚訴訟時效,法律中規定的為兩年。如您還有問題或需要婚姻家事法律幫助,可隨時點擊頁面左側的咨詢窗口,進行一對一線上免費咨詢,同時也可撥打網站免費咨詢電話,提供主任律師一對一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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