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子女名下的財產可以分割嗎?
2019-12-22 21:14:44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767
不可以對子女財產分割,因為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屬于孩子的財產。父母將錢存在孩子的名下,屬于將錢交付給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銷該贈與,這筆錢已經屬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父母在離婚時,無權要求分割。
父母的屬于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1、父母如果離婚,婚后財產雙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資上交家里,父母離婚時孩子也不會分到財產。
3、如果父母在孩子結婚前后離婚,母親用家中存款給孩子買的家電等物品,這就算是父母對孩子的贈予,父母離婚時不會分割這部分財產。
法律依據:
第十七條第二款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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