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探視孩子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離婚撫養權律師咨詢費用
2025-01-02 08:41:08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066
不讓探視孩子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是可以的。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依法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通過起訴先判令探視權。如果是訴訟離婚,但判決中沒有涉及到探視問題,也需要先起訴確定探視權。如果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探視義務,甚至阻撓探視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有兩點要注意,一是強制執行的對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由法院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促使探視權實現,但不能直接強制實現探視,避免給孩子造成童年陰影。如果雙方的矛盾確實激烈的,可以請求法院向孩子就讀的學校、幼兒園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學校、幼兒園將孩子帶到指定的地方完成探視。
第二,實踐中,如果孩子年滿十歲,對是否進行探視已經具備了獨立的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法院會征求孩子的意見,孩子不同意的,不能強迫孩子接受探視。
探視是家長的權利,同時也是孩子的需求。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愛和母愛同樣重要,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已經很大了,不要再因為自己的怨恨讓他失去被愛的權利,希望大家能更理性的處理離婚后孩子的探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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