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媽媽離婚法院判獲家務補償10萬元,你怎么看?
重慶一「全職媽媽」育有三女且照料家庭 14 年,離婚時法院判女方獲家務補償 10 萬元,你怎么看?
《財富》雜志曾經做過一項研究,把全職媽媽所承擔的工作按照社會職能劃分成保姆、廚師、司機、老師、教練、維修工、清潔工、CEO、銷售、采購、助理,以中等工作量消費水平換算,折換成年薪是12萬美元。
可見,全職媽工作并非輕松,她們也不是被男人“養”著的寄生蟲,只不過她們的勞動沒有給家庭帶來看得見的經濟收入而已。
民法典生效后,隨著越來越多的實務判例出現,全職媽媽們的春天可以說是真的來了!
從以前我們代理的一些“全職太太離婚案”的經驗來看,實踐中不僅不會對全職太太有所照顧,似乎還更加傾向認同那個在外工作的人的價值。誰在外面賺錢,錢就是誰的。而家務勞動、生養、教育孩子的勞動,都是無薪酬勞動,一旦離婚,在實際判決時是得不到保護的,而承擔這些無薪勞動的,絕大部分是女性。
而如今,依據《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一規定的實施,讓家務勞動補償的適用范圍不再受限于約定分別財產制,也讓對家庭付出更多的那一方得到了更廣泛的認可和尊重,使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更接地氣,也更具有操作性了!
但不得不說的是,全職媽媽們想要證明自己在家的“勞動價值”還是有難度的!此前也有不少全職媽媽咨詢過我們這個問題,在這里,想統一給大家提幾點建議:
1.保持對家庭財務情況的知情權;
2.保存好日常的朋友圈和聊天記錄,以便在離婚訴訟時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自身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付了較多義務的證據;
3.如決定離婚或被離婚,一定要提前咨詢離婚律師,對自己整個婚姻關系和財產情況有一個綜合的判斷和梳理,以免合法權益受損;
4.想獲得“家務補償”并不容易,好提前咨詢專業婚姻律師,委托律師來收集證據,才有更大可能爭取到更多的“家務補償”。
如果正在閱讀文字的你,也正面臨同樣的困惑和危機,可以進行咨詢,我們用專業來幫助你解決問題!想了解離婚談判、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房產分割、股權分割、遺產繼承、分家析產、財富管理、協議起草,均可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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