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內容?離婚 律師咨詢
2024-12-20 09:21:47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707
大家普遍對夫妻共同財產存在五大誤區,不弄清楚這些問題,發生婚變會吃大虧。誤區一,結婚一定時間后,婚前的個人財產會自動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其實,不管結婚多長時間,除非婚后同意將個人財產贈與給另一半,否則婚前的個人財產永遠都屬于個人所有。
誤區2,婚后所有的財產收入都屬于共同財產婚后絕大部分收入都屬于共同所有。但有幾種特殊的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比如一方因為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賠償、殘疾賠償以及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這種帶有人身屬性的賠償金就屬于個人所有。另外,專屬于一方的生活用品、工作以及興趣愛好相關的財產也不屬于共同財產。
誤區3,婚前的財產投資所得是個人所有。其實,婚前購買的股票、基金或者婚前的個人房產,只要在婚后花費的時間精力進行了管理運作,它產生的收益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誤區4,婚后購入的房產,車子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只要是婚內所購買的房和車,不管買東西的錢是誰出的,也不管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書上是誰的名字,如無特別約定,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誤區5,誰提出的離婚就無權分割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上是平均劃分,無過錯方、女方和照顧子女方可能會多分財產,財產分割和誰提出離婚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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