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買房房子歸屬權是誰?
2019-06-18 21:50:37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944
我們倆是2001年10月份結婚的,但結婚前的時候,結婚前的時候是以我愛人的名義他支付的首付,買了一套商品房,因為他付了首付,但是在裝修的時候有差不多一半都是我這邊負責的,這套房是分期買的,等于是我們結婚以后我跟他一起在共同還債,想問一下像這部分財產我們這邊有什么不合的話,應該怎么樣來區分
[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后仍屬個人]
律師:如果說從房子的角度來說,由于你的丈夫在結婚前他已經把所有的購房款通過銀行借款的方式都還清了,所以我們會視為這個購房行為已經在結婚前完成,這個房子大多認為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由于房子認定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我們就會把你所說的裝修款視為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男方就存在著要返還妻子裝修款的問題,后你剛才還提到一個銀行按揭還貸,我估計你當初你們付了首付之后,你們夫妻倆在婚前婚后都在一塊兒還銀行的貸款,如果是這樣的話,法律上會視為你所支付的銀行按揭還款應當由丈夫返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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