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怎么分財產?
雙方對財產分割協商一致是協議離婚的必須條件,財產分割主要通過離婚協議書體現。
一般而言,夫妻可以對夫妻共同財產自由處分,但在起草財產協議時可能會遺漏關鍵條款,因考慮不周而蒙受造成重大損失,所以還需多多斟酌。
自己在起草離婚協議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一、協議對象的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二、通過財產清單列明夫妻財產的范圍
一般包括男女房產(注明具體地址、房產證號、業主姓名變更手續辦理、過戶費負擔、補償方式、若該房產在按揭貸款中,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是否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以免協議約定無法實際執行)。
存款(存款額,分式);股票、投資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擁有哪家公司的多少股權;其他財產。
對財產描述要詳盡,以免由于財產描述不明確終導致協議約定不明而不予確定,也避免在履行糾紛而走離婚訴訟。
三、債務的處理
債務處理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否則是不能對抗債務人的,債權人依然有權要求夫妻雙方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寫明隱瞞、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離婚協議中可以寫明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所列共同財產為全部財產的真實性。
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
在離婚當時,一般很難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因此,可以在協議中明確對該行為所涉及財產的處置方式,便于事后追溯,以達到警戒及懲處的作用。
北京離婚律師提示離婚協議書范本及注意事項
一、離婚協議應詳細列明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住址、號等,以確定離婚雙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確保離婚協議訂立當事人的性。
概而言之就是“查戶口”
二、離婚協議應有明確的離婚表示
離婚表示可以參照如下表述:“男女雙方因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協商一致,現均自愿離婚,并達成如下協議”。
三、離婚協議中應對撫養權、探望權以及撫養費支付事項進行明確約定
1、撫養權
在離婚協議中須對子女的撫養權作出明確約定,否則民政部門將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子女是隨父還是隨母一起生活,由夫妻雙方協商處理,若該子女已滿10周歲且未成年,夫妻雙方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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