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把婚前房產賣掉購置新房,還是個人財產嗎?
離婚律師經常收到網友的咨詢,近有位朋友咨詢一個這樣的問題:我賣掉了婚前購買的房子,置換了一套新房,還登記在我的名下,如果和老婆離婚,應該怎么分呢?
離婚律師分析:婚后新置換的這套房可以作為婚前個人房屋的轉化,原則上屬于個人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配。但是,如果想要保證婚后新購得的房屋依舊屬于個人財產,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①足額轉化,無混同;
?、诘怯浽趥€人名下;
?、蹧]有其他相反協議。
但是在實踐中,條件①往往不容易滿足:要么新房購房款超出舊房賣房款,有“添錢”行為;要么賣房所得的錢與夫妻共同存款存在了同一張銀行卡里,造成了財產混同。
無論是出現了以上哪一種情形,法院一般都會將新置換的房子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綜合考慮出資狀況、購房時間等因素進行分割。
因此,離婚律師建議大家,如果想要將婚前房屋在婚后置換為另一套房屋,為了保證該房產仍為個人財產,可以將賣房所得款項打入一張新開的或者之前沒有任何資金往來的銀行卡中,并保證之后不再有其他資金往來,也可以直接讓購買這套舊房子的人,將購房款直接打入新房產的支付賬戶內,以保證足額轉化、無混同的條件。
目前,實踐中有一個新的趨勢,就是在婚前房產的售房款與婚后存款混同的情況下買了一套新房時,法院也更傾向于考慮出資比例來分割房產,如果資金往來明確,也有很大可能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以上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實踐中每個人情況不同,如有疑問建議及時咨詢專業的離婚律師,根據自身情況做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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