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全職太太能分多少財產?全職太太有離婚補償嗎?
每一對夫妻都有自己特定的生活模式,例如有些夫妻雙方都有各自的事業,共同兼顧工作和家庭;有的夫妻分工明確,一方負責在外賺錢養家,另一方全心照顧家庭。但婚姻是充滿未知的,正如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有的夫妻會在婚姻道路的中途分道揚鑣。那么如果要離婚的話,全職太太能分多少財產呢?
1、我國實行的是夫妻財產共同制,如無特別約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男方認為,在家帶孩子的全職媽媽就不應該分得財產,這種觀點肯定是不對的。男方婚后在外工作,他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如無特別約定,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使他是用婚前財產炒股,婚后所得收益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男方掙的每一分錢都有女方一半。外出工作或全職照顧家庭,只是分工不同,并沒有地位高低之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法律并未明確規定補償金額,但一般司法實踐中判決不會超過5萬元。有專家認為,家務補償是對家務勞動付出較多的一方進行補償,還有對其犧牲能力提高、學歷增長的機會。畢竟在外工作一方,離婚后,還可以繼續享有一直在外工作時積累的資源、包括人脈資源等。離婚后因為身份地位不變,還可以持續穩定地獲得相對多的收入。但是長期在家里默默付出的這一方,他離婚后就會涉及到一個重新回歸社會的困難。
4、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未具體規定補償標準,故其核定金額應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合理定奪。
離婚時必然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有些夫妻分割財產時比較順利,能協商出彼此都滿意的結果,但因此而發生財產糾紛的也大有人在。為了能夠維護自己的財產利益,在離婚時建議與律師當面溝通,律師在了解具體情況以后,可以盡可能地為當事人爭取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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