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常年分居可自動離婚嗎
2023-04-03 08:33:23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1340
在我國婚姻法中,規定夫妻因長期分居而不和睦,雙方有自動離婚意愿的,可以申請離婚。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夫妻一方連續分居兩年以上
夫妻之間長期分居是自動離婚的前提條件,必須連續分居兩年以上才可以申請離婚。如果有一方在分居期間曾有過復婚的行為,則從復婚之日起重新計算分居時間。
2.不和睦
長期分居的另一個前提條件是雙方不和睦,即夫妻關系已經完全破裂,無法挽回。如果經過調解或其他方式嘗試緩和關系,已經重新和好了,則不能自動離婚。
3.自愿離婚
自動離婚要求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愿,自愿離婚。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需要通過法院判決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滿足自動離婚的條件,也需要前往當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手續,由法院裁定離婚。同時,對于夫妻在分居期間產生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也需要進行協商和解決。
夫妻常年分居不等于自動離婚,必須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經過法定程序,方可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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