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協議離婚要有什么證件
2023-03-25 08:21:45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183
離婚是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并經過法律程序同意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在簽訂離婚協議之前,雙方需準備齊全所需的證件和資料,以便順利進行離婚手續。以下是離婚所需的證件和資料:
1.結婚證
結婚證是離婚需要的基礎文件,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2.
雙方離婚時需要提供的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本
離婚時需要提供戶口本的原件,并在簽署離婚協議時一并提交。
4.房產證
如果夫妻雙方有共同的房產,就需要提供房產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財產證明
如果夫妻雙方有共同的財產,就需要提供財產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6.收入證明
雙方需要提供自己的收入證明,例如工資單、合同、銀行流水等。
7.子女證件
如果夫妻雙方有子女,就需要提供子女的、戶口本等證件和資料。
8.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離婚協議的正式文件,需要雙方在公證處進行公證。
以上是離婚所需的證件和資料。在簽署離婚協議時,要確保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免給離婚手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離婚協議一旦簽署,雙方就不能再行使夫妻權利和義務,因此在簽署離婚協議之前應認真思考、妥善處理夫妻關系的所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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