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中,夫妻離婚后,子女歸女方撫養,男方去世后,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繼承權,是一項很重要的權利。對于父母離異的子女來說,是否擁有父母的繼承權,是經常被討論的話題。因為很多人對繼承法并不了解,再加上家庭內部可能有些復雜的情況,在遺產繼承的時候經常會引起糾紛。
案例:夫妻離婚后,子女歸女方了,在男方死后,該子女是否還有繼承權?
孩子撫養權給您,對方依然是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孩子依然是對方的法定繼承人。若對方立有遺囑且遺囑有效,則按照遺囑繼承的方式繼承,若對方未立遺囑或者遺囑無效,則您的孩子做為順位法定繼承人,即使撫養權在您這邊,孩子繼承遺產的權利也不會受到影響,是可以依法繼承對方的遺產的。
如果被繼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則在其去世后,其所留下的遺產則會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分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若被繼承人在去世時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則會發生法定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即兒女均享有繼承權,不因是否婚育、年紀大小或直接撫養權的歸屬等而喪失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上述法律規定中所稱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遺產繼承所涉及到的方面比較廣,每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樣,需要具體問題就提分析。所以建議大家平時多了解一些關于繼承法的知識,必要的時候尋求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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