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狀應包含哪些內容
2023-03-19 11:57:42 來源:家理婚姻門戶站 瀏覽:2042
離婚起訴狀是指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正式文件,它是離婚訴訟的必要步驟之一。離婚起訴狀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起訴人和被訴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號碼、民族、住址、聯系電話等。
二、婚姻狀況及離婚事由。起訴人需要詳細陳述雙方婚姻的基本情況,包括結婚時間、結婚登記地點及登記號碼等。同時需要詳細陳述離婚事由,如感情不和、虐待家庭成員、重婚、、酗酒等。
三、訴訟請求。起訴人需要明確表述自己的訴訟請求,例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同時要求分割共同財產、撫養子女等。此外,還需要提出具體證據和證明材料。
四、參照訴訟請求所提供的證據材料。
五、其他需要補充的相關內容。例如,對于涉及小孩撫養或多個財產的分割,需要陳述自己的主張和根據法律所應該得到的份額。此外還需要注明是否需要應訴方回應,并確認自己的住址等。
以上就是離婚起訴狀應包含的內容,可以參考一下。由于內容涉及到多個方面,起草離婚起訴狀需要細致考慮。在起訴狀結束后,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庭前調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經法院確認認定可不進行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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